本报海口9月8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易宗平 通讯员李京赟)9月8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海南人社领域全力做好“摩羯”台风灾后恢复七条措施》,从就业和社保等方面对受灾群众予以帮扶。
七条措施包括:做好受灾群众就业安置工作,加快灾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恢复,加强灾后以工代赈项目用工保障,进一步强化受灾家庭“雨露计划”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为受灾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切实加强工伤职工权益保障。
其中,在受灾群众就业安置方面,各受灾市县可开发灾后重建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乡村基础设施重建或修复、道路清障、保洁或防疫消杀等工作。
在为受灾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方面,各市县人社部门将指导本地社保经办机构,加强与民政部门对接,对因“摩羯”台风受灾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参保人员,尽快按照相关规定,为其代缴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体缴费压力,做好兜底保障。(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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