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鸿)近日,应城市颁发全国首份取水权抵押登记证明,权利人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此抵押融资1000万元,标志着我省以取水权为抵押物,实现“水资源”变“水资产”。
今年以来,应城市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聚焦地籍调查、数据共享、部门监管、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登记流程,有效保障取水权人合法权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办证、抵押、融资等全流程服务模式。
应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朱国华介绍,取水权作为法定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对取水权进行不动产登记,对于彰显和保护取水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