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9月12日讯(记者 成琪)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局与柬埔寨文化艺术部于9月11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与柬埔寨王国文化艺术部关于版权及相关权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作为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之一,标志着中柬版权与相关权领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是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版权双边交流合作的重要成果,对扩大中国版权国际影响力,特别是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版权合作,起到重要示范与推动作用。
中宣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胡和平和柬埔寨文化艺术部部长彭萨卡娜分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根据该备忘录,国家版权局与柬埔寨文化艺术部将加强合作,定期交换版权及相关权领域法律和技术信息,鼓励两国版权管理公职人员和专业从业人员通过互访和培训等形式进行交流,并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合作。双方可根据备忘录联合制定并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具体活动,充分发挥该备忘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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