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覃正刚)9月11日,荆州市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到住宅小区架空层、停车棚、地下车库及街面停车位等区域,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员重点查看了小区是否有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情况,并对架空层、停车棚内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电气线路敷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合理,设置集中停放及充电位置,在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提示,切实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防监督员本着“边检查、边宣传”的原则,向物业负责人讲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和危害,讲清发生火灾后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物业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按照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完善的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为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提供安全保障。
针对部分居民反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地下车库的安全性问题,消防监督员解释说,电动自行车停放位置与汽车停放位置之间有防火分隔,人员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疏散设施相互独立,且配置了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在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此外,荆州市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辖区交警开展的联合执法中,检查组到学校、商业街周边等违停乱象集中的点位,对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并向市民群众普及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性,提高规范停车意识。
当天,湖北电视台《荆楚消防》栏目组也围绕“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新闻选题,到荆州市江陵县住宅小区架空层、停车棚、地下车库及街面停车位等区域,实地采访拍摄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