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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因操作不慎引发居民楼火灾,当事人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19:38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叶文波

通讯员 汉消

实习生 赵茹意 周静怡

9月9日8时12分,武汉市长江新区六指街道甘棠大道一幢三层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员赶赴现场,将明火扑灭。经过调查,该事故系电焊工王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引燃屋顶及屋内杂物着火。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当天,武汉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后,立即调派仓埠站5辆消防车、3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消防员到场时,发现一幢三层高的居民楼顶楼正往外冒着浓烟,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由于房屋顶部为木质横梁,大火导致顶部横梁被烧垮,现场不时有砖瓦往下掉落。消防员迅速出动水枪从楼梯向上内攻,利用水枪扫落不稳定的砖瓦后,内攻组迅速寻找起火点阻击火势。经过近15分钟的奋力扑救,明火被扑灭。随后,消防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在确认无复燃危险后撤离。

经现场询问得知,火灾系一名电焊工在为该居民楼顶部加装遮雨棚时,电焊产生的焊渣引燃屋顶及屋内可燃物导致。

事后,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长江新区大队消防监督员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最终确认,该事故系电焊工王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引燃屋顶及屋内杂物着火,当事人王某对此起火灾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部门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武汉消防提醒: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评估,做好安全防范。作业时应当落实“四有”:有人员守护,在施工同时实施防灭火措施;有器材设施,以便发生意外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有安全距离,作业前清理周边可燃和易燃易爆物;有防护遮挡,对于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用铁皮等不燃材料遮挡。

【责任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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