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唐丰钰)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孙桥人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半日内成功调解8件买卖合同案件,其中2件当场履行,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烈日炎炎下,孙桥法庭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当事人。他们都是种植玉米的农户,诉称将玉米卖给严某,但久未拿到货款。
“一直拖一直拖,我们一年到头种点东西不容易,今年钱收不回来,明年种啥?”农户对此愤愤不平。
孙桥法庭负责人谢冰斌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即拨通了严某的电话。电话那头,严某坦言情况属实,但他并非恶意拖延:“收购的玉米运到外省后,买主一直不付款,我最近也在到处找人追债,追到债了才能还款。”
承办法官耐心与其沟通,劝说其不要回避,与农户进行正面协商,严某随即答应来法庭参与调解。
“为什么到今天还不给钱,我们的化肥钱都没有办法付!”“我们都这么大岁数了,一年到头赚点钱不容易,老说有困难,谁没有困难?”严某一到达法庭,就被农户们团团围住,双方爆发激烈争吵。见状,承办法官立即安抚农户情绪,并引导双方进入调解室。
待双方情绪稳定后,承办法官结合情理与法理,向严某强调依法、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保障合作农户们的合法权益。考虑到严某的实际困难,他引导农户们换位思考、相互谅解,再给予严某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严某于9月底前付清全部玉米款项4万余元。
该案标的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调解中,为减轻双方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讲解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快、审限短、生效快”的优势,并在征得同意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8件案件当天立案、当日调解、当场确认,且均免收诉讼费用。
考虑到农户中有两名年过八旬的老人,承办法官再次给严某做工作,希望他先凑一部分钱,解决两名老人的贷款问题。经过几番劝说,严某想尽办法,先行解决了两位老人的货款。“严老板,明年我们的玉米还是卖给你!”拿到玉米款,两位老人笑呵呵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