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肖之云)“破产管理人回复该六名债权人未补充提供证据证明其债权真实性,故对六名债权人的债权不予认可……”近日,黄梅县检察院收到该县法院回复函。
原来在今年6月,黄梅县检察院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在2023年黄梅县法院审理的湖北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於某某等六人申报债权存在异常情况。为了保障企业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黄梅县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并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通过调取相关卷宗,询问当事人等方式,从中抽丝剥茧、仔细研判,最终查明六名债权人申报债权没有证据证明债权成立,涉案债权债务并未实际发生。随后,黄梅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加强对涉案六人的无支付凭证的债权的实质性审查,并监督破产管理人依法确认债权成立。
虚假诉讼侵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破坏社会诚信,而在一些虚假诉讼案件中,受到侵害的民事主体是市场主体。
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以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先行区创建工作(试点)为结合点,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构建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对内深挖资源,强化线索移送,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确保全院各部门同向发力。强化外部协作,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仲裁中心、公证处等单位的工作衔接和沟通配合,建立健全数据互通、线索移交、案例推介、防范整治等机制。
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力度。该院通过深挖监督线索、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内外一体化履职,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多措并举,实现对虚假诉讼的精准监督。目前办理了系列破产案件中虚假申报债权案件4件,其他涉企虚假诉讼民事案件4件,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移送线索1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数字赋能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县域特点,通过深入企业、社区、机关等方式做好有关虚假诉讼的法治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和企业人员对虚假诉讼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坚持数字赋能理念,持续推进诉源治理,用好最高检虚假诉讼相关数字模型,整合同法院、公安、仲裁中心等部门的相关数据,及时发现线索、预警和提前介入,着力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以“会监督、提质效”为目标,深耕民事检察工作,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工作,强化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重点打击涉企虚假诉讼案件,以依法办案为履职根基,以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