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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600万汇票引发的纠纷如何处理?江岸法院巧让企业“双窘”变“双赢”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14:49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 通讯员姜泰阳)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在法院争得面红耳赤。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执法法官透过复杂的头绪直奔重点,将一张涉及600万汇票的经济纠纷成功消弭,变“双窘”变“双赢”。

2022年,某建设公司因承接工程需要,向某实业公司购买钢材等原材料,双方签订合同。直至年底,双方对账后,某建设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仍有部分货款未支付。该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某建设公司需向某实业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共计600余万元。

“公司本来就现金流不足,但我们还是想办法,向他支付了一张同等金额的、其他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没想到他们不接受,直接退回来了,现在我们还成了‘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吐槽”。“这张汇票期限半年,风险太大!而且又是其他公司开具的,怎么能保证能按期兑换?”

听着双方的陈述,执行法官郑一真立即抓住了双方分歧的焦点:实业公司急于要回货款用于企业经营,而建设公司现金流不足,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可以降低对自身经营现金流的影响。

经过进一步调查,郑一真法官发现某建设公司确实如其所述,并非恶意拖欠,且其财产已在诉讼阶段被依法保全,若强制执行,对其伤害无异于“釜底抽薪”。

看着桌上的汇票,郑一真陷入沉思:如何同时满足双方诉求,更好地保障企业经营?反复思考后,郑一真法官分头对两家企业做起了工作。“现在承兑汇票的兑付快到期了,前期也已经做了财产保全,能不能考虑再等一等,若到期没有兑付,再拍卖企业固定资产。”“你们确实拖欠了货款,现在既然愿意还款,就得想办法通过你的渠道,督促出票人按期兑付,保证诚信。”

“建设公司只是暂时遇到困难,现在有了汇票和保全双重保障,还是给他们缓口气的机会。”“你们也合作多年了,事情已妥善解决,以后还可以再合作。”

经过反复几轮的磋商,在法官的协调下,某实业公司最终同意接收汇票,并表示愿意给建设公司一定的宽限期。

一个月后,这张600余万元的承兑汇票到期,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督促履行。几天后,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打来电话,表示自己已经成功兑付了汇票,拿到了现金。

随后,江岸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保全,一场原本“面红耳赤”的纠纷就此了结,双方皆对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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