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黄芳 王振宁)“这个工资与我们18个人讨要了三年,今天终于有了结果。”日前,以温某为代表的18名农民工兄弟,在拿到调解协议书的那一刻激动万分。
日前,温某等18名农民工来到利川市汪营法庭,就利川市鑫某环保有限公司拖欠劳务费一事向法庭提起诉讼。
“法庭在接到诉讼后,就和我们取得联系,还是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一劳资纠纷。”利川市汪营司法所所长董朝霞在和法庭达成一致后,就积极联系利川市鑫某环保有限公司负责人,并约定了调解时间。
据了解,温某、余某等18人在2021年8月-2024年7月期间在利川市鑫某环保有限公司务工。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致使期间拖欠温某、余某等18人工资43.2275万元。
“一方短期拿不出来钱,一方又是要维持家庭开支,两方的困难都是很具体的,所以如果想要成功调解,双方都只能各让一步。”面对这样的局面董朝霞也很为难。
最终,调解通过“背靠背”的方式,争取了双方最大的谅解和支持,并达成协议。约定利川市鑫某环保有限公司以三年为期,分期将温某、余某等18人工资付清,随后,法庭还就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涉及到农民工权益保障这一块,无论在调解还是法律援助方面,一直都是我们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重点。”利川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下我们回去也可以跟家里有个交代了!”近日,来自四川大凉山的彝族兄弟孙某,在利川市建南司法所,用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向司法所工作人员道谢。
据悉,孙某一行系四川省古蔺县龙山镇人,2024年9月9日来到利川建南镇实施森林防火带隔离砍伐工程,并与工程发包方黄某某达成劳务关系。但因在工作中不服从黄某某的管理安排,与另一施工队发生冲突,致使黄某某欲与孙某一行人解除劳务关系。可孙某等人认为,如果要解除劳务关系,就必须赔偿路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2万元,并补偿他们购置劳动工具、生活用品及房租等费用。
“黄某某这边认为无法继续保持劳务关系的主要原因是孙某等人,因此不愿意赔偿,因此才产生纠纷。”利川市建南司法所所长王振宁。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工作人员着力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开展调处工作,经过工作人员细致入微的释法、讲解和劝说,在“较真、负责”的态势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纠纷。
据统计,今年以来,利川市共调解涉及农民工矛盾纠纷61件,涉及金额230余万元。利川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计指派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9件,涉及金额13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