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姚锡静)“刘法官,我在饭店遇到被告老张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别急,你先留住他,我们这就赶过来!”借款人与欠款人竟在同一个饭局碰上,法官闻讯火速赶到现场调解。
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孙某借款,一年间,孙某前前后后一共借给了张某10万元。后来,张某陆续还上了4万元,同时向孙某出具了一张金额为6万元的借条。此后,张某便开始“挤牙膏”式还款,不催不动,一催便只拿出几百元,这让孙某很是头疼。拉拉扯扯半年多时间,孙某将张某告到了法院。
刘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案件标的不大,事实清楚,且被告曾有向原告还款的行动,可见被告存在还款意愿,本案有调解基础。于是,法官立即准备组织调解,但屡次拨打被告电话均无人接听。询问原告得知,被告现在也拒绝与其联系,更不可能来法院沟通调解事宜,法官只好先安排开庭,并定于一周后上门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还未到计划的送达时间,一场“饭局”意外而至。孙某和张某这对“冤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同一位好友组织的聚餐,在饭桌上碰了面。
“刘法官,你看,今天要不是在饭局上碰见,还不知道他老张要躲我到什么时候。”“老孙,话不能这么说,我之前一直在还钱呀,只是现在手头不宽裕。法官,我真不是赖账的人。”
“两位先冷静冷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两个人本来也是朋友,应该互相体谅。张先生,欠债还钱这道理我相信你都懂,不理孙某、不接法院的电话可不是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趁着原、被告双方都在场,法官向被告张某送达相关材料,继续给两人分析利弊。
面对法官的多方劝导,张某表示自己愿意还钱,只是现在一下拿不出来,希望孙某能宽限几天。孙某也表示接受分期偿还,并且自愿放弃利息,只要求偿还本金。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方式,法官助理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双方均签字确认。
一场“饭局”之外的调解顺利结束。硚口法院普案团队积极采取“送达+调解”的工作模式,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效率,为矛盾纠纷化解按下“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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