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通讯员吴昌斌)10月10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黄石分局,印发《关于探索推进取水权抵押融资的通知》。据悉,这是我省首个专门规范落实取水权融资抵押的指导性意见,旨在支持、鼓励该市金融机构探索创新取水权融资产品,帮助已办理取水权不动产登记的经营主体缓解融资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取水权”抵押贷款业务是借款人以其依法取得的“取水权”不动产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创新型绿色融资方式。自8月30日,湖北银行孝感分行发放全省首笔“取水权”抵押贷款以来,全省各地都在踊跃探索这一抵押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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