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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和解当天企业收到执行款2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07:3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戈凯

“说到执行工作服务企业发展,印象最深的是我们申请执行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近日,在接受采访时,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婷说。

2022年,骆驼集团与某电力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由襄阳中院作出判决:某电力集团需支付股权转让款、投资资金成本1.5亿元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某电力集团未按期履行,骆驼集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襄阳中院调查发现,某电力集团银行账户中仅有50余万元资金,土地、厂房已被其他法院查封。

“这对我们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刘婷说,如果案款不能执行到位,会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急企业之所急,襄阳中院继续进行线上线下财产调查,查到被执行人持有多家公司股权。

该院分析认为,被执行企业经营困难,短期内履行能力不足,和解长期履行是最佳方案,应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暂不查封其机器设备,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履行债务。

方案确定后,襄阳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带队赴外省与被执行企业沟通协调,帮助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某电力集团将首笔2500万元款项转入骆驼集团银行账户,剩余本金和违约金按照和解协议长期履行。

“法院执行工作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刘婷说,随着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贯彻落实,相信湖北法院一定会为企业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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