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案件,有助于增强我们的案件查办能力和提高案件质量。”近日,河南省温县岳村街道纪工委书记朱冬冬在得知案卷材料审核通过后说。
温县纪委监委持续落实“乡案县审”机制,聚焦线索研判、处置、审核等关键环节,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报请批准和审核的案件逐一“把脉问诊”,对症解决“乡案”查审不分、责任不清、质效不高等问题,切实提升案件整体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坚持以制度规范为引领,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加强“乡案县审”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审查调查审理实务手册,明确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的主体责任和案件审理室的审核把关责任,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细化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初核、立案、审理、处分等流程和权限,解决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干”“不会干”“不能干”等问题。
为推动“乡案县审”从“有形”向“有效”提升,该县纪委监委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把好人员“入口关”。同时,定期从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选拔人员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实践锻炼,采取跟班学习、实战训练、专题授课等方式,提升乡镇审理干部业务水平。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持续多角度发力,以‘乡案县审’规范化建设带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提质增效。”温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国杰表示。(通讯员 宋蕊蕊 柴丽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