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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就能申请公租房?男子诈骗30余人近百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51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马豪然 施晴

“我们家一直没有房子,本想着交点钱,让亲戚帮我们代办一套公租房,谁知道竟然是诈骗。”公租房承载着许多人的安居梦想,被害人李某等30余人正是因此被不法分子邵某某利用,被诈骗资金共99.6万元。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10月2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18年3月,被害人李某从亲戚郭某处得知,邵某某有渠道可以帮别人办理公租房,只需2万元“手续费”即可在其指定的小区办理一套公租房,李某随即支付了“手续费”。

然而,几个月后,说好的房子却迟迟不见踪影,李某多次催促退钱无果,随即报警。经查,犯罪嫌疑人邵某某自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一直对外谎称认识房管局领导,可以托关系为他人帮助申请、购买公租房,并以每个名额5000元至4.5万元不等的费用,向求房者收取“手续费”,还让求房者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等资料,让其信以为真。利用这种方式,邵某某相继骗取了30余人资金共99.6万元。

今年1月25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15日,襄州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将邵某某起诉至襄州区法院。日前,法院依法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

“无论是公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都是国家保障性住房,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登记整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政策要求,所有声称有关系、有渠道办理的个人或机构均不可信。申请保障性住房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避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承办检察官提醒。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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