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家住上海市松江区的李女士在自家小区停车时被区别对待,其他业主停一个月车,交150元停车费,而她停一个月的车,就要交1500元,凭什么同样是业主,她的停车费就是别人的10倍呢?2024年8月,李女士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希望撤销业委会制定的停车收费规定。
但是法官表示,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业主对小区业主大会决议,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处置期限,则业主的撤销权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10月29日澎湃新闻)
从业委会的角度看,业委会制定差异化停车收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导致业主乱停车,甚至影响到消防车和救护车的进入,这是严重的安全隐患。通过提高临时停车费用,阻止无车位业主车辆的涌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小区停车的秩序,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况且,李女士买的是二手房,且缴纳停车费超过了一年,不仅过了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而且涉案房屋的前业主已经对停车管理规定投了赞成票,现业主应当接受前业主的投票结果。
虽然说,业委会的规定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是否完全合情合理,是否能够充分保障新业主的权益,仍然值得探讨。
从涉案业主的角度看,李女士将业委会告上法庭,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她认为自己作为小区业主,应该享受与其他业主相同的停车待遇,不应该被区别对待。同时,她也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促使业委会重新审视停车收费规定,尽快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由此可见,业委会在制定规则时,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新业主的感受和利益。新业主在购买房屋后,无法立即获得车位,只能排队等候。如果把新业主的车等同为外来车辆,而临时停车费用又过高,排队了两年依然没有车位,这对于新业主来说的确难言公平。
这起事件反映了城市小区停车难的普遍问题。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小区停车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法律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业委会的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但对于停车位的供需矛盾等实际问题,还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比如增加停车位的建设、优化停车管理等。这也提醒着更多人,在购房的时候,还要考虑车位问题,才会让自己少点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