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刘闪)近期,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有人降至3.9%,有人降至3.3%,有市民咨询,加点数都是LPR-30bp,为什么不同购房者的利率在此次批量调整后会有差异?10月30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2024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高级专家朱红回答极目新闻记者提问时解释说,调整后实际执行利率会有差异,这是由于此次仅调整LPR加减点,并不调整贷款“重定价日”的LPR。
朱红表示,“重定价日”就是客户与银行约定的利率调整的日期,一般有每年1月1日,或者是每年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这两种情形。“重定价日”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准来重新定价,所以不同的“重定价日”对应的LPR有差异,客户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水平就会有所不同。
他以两种情形的“重定价日”来举例说明,假设客户房贷利率执行的是LPR+0BP,第一种情形:房贷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而2024年1月1日的LPR为4.2%,那么调整前客户的房贷利率为4.2%,调整后房贷利率4.2%-30BP,则执行3.9%;到2025年1月1日的LPR如果仍执行当前LPR3.6%不变,客户的房贷利率在“重定价日”则为3.6%-30BP,利率调整为3.3%。第二种情形:客户房贷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0月22日,而2024年10月22日的LPR为3.6%,那么调整前您的房贷利率为3.6%,本次按-30BP调整后房贷利率为3.3%。
“可见上述两种情形造成的差异只是暂时的,符合政策的客户等到下一个“重定价日”后,执行利率会趋同。”朱红最后说道。
当天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曾涛介绍,10月25日,湖北辖内主要商业银行已将在LPR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加点幅度批量降至-30BP。据测算,按存量房贷利率平均下调0.5个百分点计算,全省房贷家庭每年可节省付息支出约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