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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调解室”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11:47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马晓、杨辉)近日,利川市柏杨坝人民法庭与柏杨坝“乡贤调解室”诉调联动,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2005年,王某(女)与谢某(男)结为夫妻,并先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夫妻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吵闹,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2024年,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审判员发现他们夫妻二人有共建房子一栋,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更获得该房的不动产登记;同时查明,他们还有一个已满20周岁但还在上大学的儿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无法对该房屋的权属进行分割处置,也无法判决王某或谢某继续承担读大学儿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本案在诉讼环境处于尴尬境地。

“很无奈,尽管他们夫妻两个都同意离婚,但是如果不解决他们夫妻二人的房屋归属和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就不能实质性化解该案的矛盾纠纷,而且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我们只能将这个难题委托给柏杨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室’进行调解。”说到这里,该案主审法官也很无奈。

接到柏杨坝人民法庭的委托调解函后,柏杨坝“乡贤调解室”立即着手对该案进行调解,最终促使王某与谢某就房子的处置及儿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达成一致,成功调解此案。

“法院判案讲依法,而我们人民调解则有法理情的融合,像这个案子,一些实际情况在法庭上是做不到的,我们人民调解却可以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让当事双方都能满意。”成功调解此案的柏杨坝“乡贤调解室”调解员颇显自豪。

近几年来,利川市柏杨坝“乡贤调解室”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人熟、地熟、善调解的特长,主动参与,共同化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纠错】编辑:邱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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