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快讯

警惕!这样的高薪兼职是真“刑”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6日17:00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柳晴雯 马韵馨)近日,湖北钟祥一女子张某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款,钟祥市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公诉,该女子被钟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张某在某APP上认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公司财务总监的网友,该网友表示公司正在高薪急聘会计,每天只需根据安排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转收公司货款即可。起初张某担心自身学历不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也没有相关经验,不符合该岗位要求,但该名网友称只要会用手机银行转账就行。张某在高薪诱惑下便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以及身份证照片发给了对方。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张某的银行账户每天都会在不同时段收到不同金额的转账。收到钱后,张某便会根据该网友的要求,将资金转到指定账户。

2023年7月,张某在使用手机银行帮助该网友转账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限制使用,于是打电话向银行客服人员咨询,银行客服人员提醒其账户资金快进快出可能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到银行柜台办理解冻手续。张某却觉得自己没有损失,便使用自己的另外2个银行账户继续帮助对方转账取现。

2023年8月10日,钟祥市公安局对张某“断卡”线索信息进行研判,经立案侦查后发现:2023年6月至7月,张某的三个银行账户关联诈骗案件5起,涉诈资金共计33余万元。

张某在证据面前终于承认,自己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转入自己银行卡的资金系非法所得,仍帮助他人转账、取现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8500元。

2024年8月10日,钟祥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钟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终结后将张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至钟祥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双手劳动赚钱才是正道。近年来,提供银行卡转账的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不法份子通过各种社交软件发布兼职招聘信息,高薪吸引他人提供银行卡或帮助转账。部分群众因反诈意识不足或贪图小利,最后沦为洗钱犯罪的工具和帮凶。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院 钟祥 【纠错】编辑:张扬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