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鹏、曾莉、通讯员李洪洪、王烽)近日,国家药监局会同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武汉药品进口口岸增设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口岸,国外药品可通过花湖国际机场进口到我国境内上市销售。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是目前湖北省唯一一家具有进口药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目前承担经武汉口岸进口药品的通关检验。本次增设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口岸,鄂州市无需投资建设口岸药监局和口岸药检所,由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武汉市药检所(口岸药检所)履行进口药品监管检验职责。
作为世界第四座、亚洲第一座、中国唯一的专业货运枢纽机场,花湖国际机场已成功获批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肉类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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