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年轻一代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正逐渐成长为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的排头兵,成为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力量。着眼于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立足于当前农业产业发展现实需求,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需要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突破自身水平局限和外部环境制约,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培育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创设良好外部环境。在资金支持上,逐步建立支持力度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产出贡献相挂钩的联动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补贴效率,通过金融“输血”和“造血”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进一步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切实解决融资难题。在用地保障上,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农业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规划相结合,同时注重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和纠纷化解中的经济组织功能作用,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在发展条件改善上,围绕农村道路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加大乡村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在风险防范上,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降低经营者因自然灾害、市场波动或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从地方实践来看,浙江省实施的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全面推行对乡村人才的信贷、保险、用地、用能组团式服务保障机制,推动落实相关税费优惠红利待遇,打通了乡村人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购房、子女入学等制度性堵点,帮助乡村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为壮大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注入强大动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是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也是新品种、新技术应用主体,又是农村与科技院校合作主体,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需与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紧密结合。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既满足了自身发展的技术需求,也为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提供了试验场。应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合作研发等方式支持新技术新农艺发明,强化涉农企业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示范推广点,进一步激发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的创新潜能。
持续实施专业高效培训计划,为打造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农业农村部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计划每年培育3.5万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带动产业发展。近年来,多省份相继开展专题培训班,不断探索乡村人才培育的有效方法。河北省在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专题培训班中形成的“五化”模式,即培训流程规范化、培训课程精准化、培训方式灵活化、培训管理数字化、培训服务长效化,既提升了经营主体的政策理论水平,又增强了其经营管理能力,取得了“带着问题来、拿着方案走”的良好效果。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围绕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等重要方面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系统培训。注重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重点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展开培训。下一步,不仅要将带动示范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培训范围,还要将青年农民尤其是青年家庭农场主纳入培训对象,做好农业生产人才储备工作。
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是发展所需、未来所向。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毛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