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省委依法治省办主办、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承办的“法护营商 助企惠民”优秀实事项目展示评选活动正在进行中,旨在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意见》,发挥法治助企惠民促发展的重要作用。
活动启动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参与,推荐了一批各单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增强信心,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方面的具体实事项目。
今日推介的优秀报名实事项目是由荆州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的荆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规范涉农纠纷处置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年来,农资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农资经营呈现多元化格局,零售、直销、统供、网购等多种形式并存,农资纠纷也呈逐年增多态势。依法做好农资纠纷调解处置、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农业执法的重要环节。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涉农质量纠纷调处管理办法》,规范涉农(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机械)投入品质量纠纷调解行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明确工作职责。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向社会公开信访投诉电话,做好有关农民信访投诉事项的受理、分办、督办及协调工作,一、二、三大队和直属大队分别明确纠纷调处管辖范围。为做好异地购买农资产品出现农资纠纷的调处,荆州市明确由农民所在地或农资产品使用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做好纠纷处置工作。
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农业专家对农户种植的中稻进行田间现场鉴定
规范处置程序。分别对农民群众信访投诉受理、农资纠纷调解原则和时限、调解申请和启动、调解程序和要求、调解协议签订和履行、调解终止和回访、调解员责任和回避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范。同时,调解农资纠纷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当事人为确定责任或损失,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检测或鉴定,其费用不得向农民群众收取,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就小麦减产事故组织某农户与种子经销商进行调解
严格过程记录管理。制作《农民信访投诉登记表》《农资纠纷田间现场调查记录》《农资纠纷调解笔录》《农资纠纷调解协议书》等内部使用文书,严格实行农资纠纷调解全过程记录管理,做到一案一档。农业执法人员调解农资纠纷时,应当穿着农业执法制式服装,调解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项目单位:荆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