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学前教育法的一大亮点。在教育部11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在政府责任方面,学前教育法强调国家要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并对学前特殊教育开展科学研究。在入园机会方面,法律规定普惠性幼儿园接受能适应幼儿园生活的特殊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特殊照顾。
在教育实施方面,法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残疾类别,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在支持保障方面,法律明确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和专业人员,或者与其他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同时,省级层面应适当提高残疾儿童的拨款、补助等相关标准,为其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有力保障。(经济日报记者 孙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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