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金红羽、彭梦凌)“什么也不说了,我同意父亲将房子赠与小强。”“我同意!”“我也同意!”近日,在汉阳法院法庭里,赵爹爹的三个子女纷纷表示尊重老人的意见,申请撤诉。
赵爹爹已经年过九旬,早年和老伴及孙子小华住在唯一住房里。2016年,老伴去世后,赵爹爹随大儿子到外地生活。几年后,赵爹爹将名下房屋过户给大儿子的孩子小强。其他三个子女知道后十分生气,孙子小华更是扬言不可能搬离房屋。一家人无法达成共识,三个儿子转头将赵爹爹及大儿子告上了法院。
“家事纠纷先说‘情’,缓解双方当事人情绪、关系,形成可以协商的气氛,其次再理‘事’”。
承办法官决定上门摸清赵爹爹一家的情况。经询问发现,赵爹爹对自身年岁记忆已经模糊,对房屋处分事实难以回忆,但听到子女提起诉讼泪流不止,希望子女们能够和睦相处,协商分配房屋。
“这房子有一半是我们去世母亲的,应该我们共同继承。”“我父亲都九十多岁了!怎么能证明是他真实意思呢。”法庭上,一家人争论不休,情绪十分激动。
“赵爹爹已经一把年纪了,你们都是一家人,有事好好商量,不要激动。”法官耐心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并当庭播放了赵爹爹的录像。
听到老父亲的殷切期盼,三个儿子渐渐冷静下来,纷纷表示愿意达成老人的愿望。“我觉得很惭愧!今后我将会孝敬好父亲,也愿意给予兄弟姐妹相应份额的补偿。”大儿子主动表示。
经多轮调解,一家人达成协议,解开了心结,重归于好。
“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家事审判需要的不仅是一纸判决,更要体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针对老年人出行不便等问题,汉阳法院还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现场调解,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即享受到司法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