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体验卡、礼品卡、提货券,在消费者打算使用或者兑换的时候,店家却说卡已经过期了。(11月14日央视新闻)
有效期限太短没留意、兑换时间约不上导致过期……预付费式卡券暗藏的“坑”,有的是商家“跑路”,还有的是设置使用期限,一旦过期概不认账。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近年来,预付式领域的消费者投诉不少,一不留神,卡券里的钱就可能打了水漂。监管手段还需要提档升级,消费者也要留个心眼,小心踩坑。 (文/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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