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胜、通讯员吴昌斌)11月20日,湖北、湖南、山西、河南、安徽、江西中部六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长沙市联合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在六省范围内,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自然人)、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2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登记业务。
根据协议,中部六省将聚焦不动产登记领域企业和群众高频登记业务事项,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集成应用网上“一窗办事”平台,推动基本实现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六省还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升级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将进一步规范“跨省通办”登记事项,优化程序,更多更好地服务群众。据介绍,此次中部六省启动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新机制由省级建机制、明路径、构体系,强调省会城市发挥重点城市效能,带动县级通过以点带面推进更多业务实现“跨省通办”。近年来,湖北的武汉、荆州、孝感等多地已与相邻省份地区开展了跨省通办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