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婧 通讯员 仁轩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五周年。
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草案)》。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实际行动,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项水伦说。
地方立法应充分反映人民意愿
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和特点优势,体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彰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定力和决心。
要切实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决定要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切实增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焕发勃勃生机。
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决定对地方人大在依法履职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要求,主要是地方立法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监督工作有序扩大人民群众参与、重大事项决定广泛凝聚人民意志、选举任免工作持续增进人民认同。
此外,决定还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新要求,总结吸纳了近年来人大依法履职中的好做法。
持续深化代表行动金字招牌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主体。
决定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代表更好肩负起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提好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完善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交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保障激励代表提高履职水平。
近年来,我省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既有创新经验,对夯实人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基础意义重大。
持续深化“代表行动”,坚持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采取“1+N”的方式,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组织代表通过多种形式密切联系群众,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包括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建设、综合使用、形成合力。
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包括健全人大运行机制,健全民呼我应的工作闭环,健全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机制,健全会议审议机制等。
积极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创新,有序推动基层实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探索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会议制度,推动完善村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等。
决定还强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保障措施,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有力保障,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和实践研究,讲好新时代新征程湖北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履行法定职责等,增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