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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监护人 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有了家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07:3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刘怡廷 曾雅馨)“户口本上只剩我和弟弟两个孤零零的名字,我们从此就失去了依靠,但是检察院给我们送来了‘一束光’。”近日,陈某甲、陈某乙兄弟向咸宁市崇阳县检察院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送来了一封特别的感谢信。

事情要从今年8月说起。当时,陈某甲、陈某乙来到崇阳县综治中心向检察工作室检察官求助。据了解,2017年7月,陈某甲、陈某乙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年幼的兄弟俩与母亲相依为命。

然而祸不单行,今年8月,两人的母亲病逝。双亲的离世,让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遭受巨大打击,同时也失去家庭的温暖和庇护。两人今后的生活和学习都无着落,谁来当他们的监护人成了难题。

检察工作室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依法对陈某甲、陈某乙的家庭亲属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两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离世。为了尽快解决两人的监护困境,确定监护人,检察工作室立即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并联合民事检察部门到两人居住地村委会多次走访调查,发现陈某甲、陈某乙的姑姑陈某丙具有监护意愿、监护能力。经询问,陈某甲、陈某乙也愿意由姑姑陈某丙监护,村委会也表示同意。

“经过充分考虑,我们认为陈某甲、陈某乙尚未成年,而且处于监护缺失状态,在诉讼能力上更是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陈某丙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这样更有助于陈某甲、陈某乙获得强有力的诉讼支持,实现诉权平等。”崇阳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介绍,8月29日,崇阳县检察院依法支持陈某丙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法院当庭判决陈某丙为陈某甲、陈某乙的监护人。

同时,检察工作室检察官还了解到,陈某甲、陈某乙的双亲在世时,因生病已举债治疗花费数万元,未给陈某甲、陈某乙留下任何积蓄财产。陈某丙目前虽为合法监护人,但其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开支,临近秋季开学,两个孩子的学费都成问题。检察官同步将线索移交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崇阳县检察院主动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仅在5个工作日内为两个孩子争取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陈某甲、陈某乙双亲均已离世已成事实孤儿,检察官遂联系到崇阳县民政局,为两人办理孤儿证,确保两人在成年之前每月能享受民政补助。为解决两人学费问题,检察官还与两人就读学校联系。通过申请和沟通,学校减免了两个孩子上学期间的全部学费。至此,本案采取司法救助、民政补助以及教育资助,形成多方位救助合力,实现救助效果最优化。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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