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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小摸不算事? 这名“惯偷”被依法刑拘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30日16:3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刘孝斌

通讯员张祖华 李文茂

一名男子觉得小偷小摸不算事,涉案物品价值小,无法被法律追究。近日,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6日上午11时10分许,武汉地铁2号线洪山广场站商业街某店铺员工余女士报案称,她在当日上午9时50分许到店上班时,发现柜台侧面挂着的手机长短挂绳和放在柜台桌面上的计算器不见了,通过调看店内监控,发现这些物品是被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盗走,被盗物品总价值208元。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查。依据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和衣着打扮,民警迅速锁定嫌疑男子杨某,并于11月24日上午10时许将其抓获归案。

经调查,嫌疑人杨某,今年35岁,在某银行担任保安。审讯中,杨某对其盗窃商店物品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杨某交代,11月16日早上7时20分许,他来到洪山广场地铁站商业街,发现一家还没开门的手机饰品店门口摆着一张桌子,桌子用红布罩着。杨某想着趁店里没人,正好可以偷点东西,于是他把红布掀开,将挂在桌子侧面的数十条手机挂绳和放在桌子上的计算器偷走。审讯中,民警还发现,11月3日,杨某也曾使用同样的手法将该店数十条手机挂绳盗走。

审讯中,杨某交代自己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想着偷的东西价值小,不值钱,不会有人报警。与此同时,他还供述了自己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事实。11月14日,杨某在该商业街某店铺内盗窃一张木质折叠桌。去年12月中旬至今年1月,杨某曾3次将他人团购的排骨、青菜、猪肉、酱油等生活物资盗走。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由武汉轨道公安提供)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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