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常金罚决字〔2024〕52号、53号、54号)显示,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承智(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剑(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款“三查”不尽职。
常州金融监管分局决定对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对王承智、杨剑处以警告。
浦发银行(600000.SH)年报显示,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持股51%的主要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