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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湖北力争2027年底碳金融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23:1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涂梦蝶

实习生 潘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底,湖北碳金融发展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初具雏形。

实施方案锚定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依托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碳登)国家级平台和湖北区域碳市场先行先试优势,全力推进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与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互为支撑、相互促进。

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底,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与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深度融合,碳排放权质押等碳融资年增长率不低于20%。力争到2035年底前,全国碳金融中心基本建成,为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湖北成为全国碳金融发展的战略支点,在金融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发挥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了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的6项23点主要任务,包括持续增强湖北碳金融资源集聚力、持续扩大湖北碳金融业务辐射力、提升湖北碳金融市场影响力、持续培育湖北碳金融业务创新力、强化湖北碳金融基础支撑力、打造湖北碳金融人才竞争力。

实施方案提出,依托湖北碳市场发展优势,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事业部、专业部门及特色分支机构等,2027年底,湖北碳金融专业部门及特色分支机构不少于5家。发挥中碳登磁吸效应,争取全国头部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开展碳金融、碳投资业务的总部机构;吸引大型国企、央企碳资产机构落地湖北。2027年底,争取不少于3家总部型涉碳金融机构落户湖北。在丰富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碳金融业务,探索碳期货、碳期权、碳远期等碳金融产品。深化碳普惠场景应用。探索构建多层次碳普惠减排量消纳渠道,将个人绿色出行等碳减排信息与个人碳账户平台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碳普惠场景。

此外,实施方案还从提升碳市场定价影响力、碳金融标准影响力,围绕碳资产推动“行业+碳+金融”模式创新,强化碳账户体系支撑,建设碳金融人才实训基地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责任编辑: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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