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清霞 王思 )近日,咸宁市审计局在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某区财政局存在财政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库、存量资金长期挂账未及时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等问题,涉及金额合计2000余万元。
针对发现的问题,咸宁市审计局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工作原则,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督促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问题4项,并提出了严格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回收机制等审计建议。
审计期间已收回专户未缴收入800余万元,并将专户中项目结余资金全面清理,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