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苏玲)如何开展执法检查?如何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近日,东宝区司法局创新出台《东宝区行政执法十二条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送去了干货满满的执法指引,旨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聚焦行政执法机关常用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结合不同执法场景,细化执法要求,对执法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予以统一规范,内容涵盖了执法资格、行为纪律、身份告知、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权利保障、听证、记录、简易程序、法制审核、作出决定、送达等十二项行政执法的基础程序和行为规范,重点解决了基层行政执法文书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行为不文明,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有利于提升群众对法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该《规范》是东宝区司法局立足执法监督职能,就深入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的一项长效性制度指引。下一步,该局将积极做好该《规范》的宣传和指导,确保该《规范》成为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工具书”,更好地助力一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