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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保康警法联动治老赖,合力攻克一起“执行难”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12:54 来源: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欧阳智慧 任胜男

“警官,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家属,我想办法还钱。”在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拘留所,涉嫌拒执的“老赖”李某,在被司法拘留三日后认“怂”了。12月19日,保康警法联动亮剑治老赖,迫使被执行人当场赔付受害人22万元赔偿款,成功执结一起“执行难”案。

管教民警和执行法官在调解中(通讯员供图)

12月16日,保康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李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送至保康县拘留所执行拘留。半年前,李某在家劳作时误伤了许某,许某住院治疗25天后,向其索要医药费无果。无奈之下许某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申请人许某医药费等各项赔偿费用22万元,但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12月16日,保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移送保康县拘留所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刚入拘留所时,被执行人李某仍然无动于衷,丝毫没有还款意愿。为防止一拘了之,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无法兑现,拘留所管教民警主动对接法院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及被执行人李某的经济状况,并从法、理、情入手,与被执行人李某算经济账、自由账、信誉账。

通过管教民警和执行法官的双向联动,以及对被执行人李某的耐心说服教育,12月19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错误行为,主动提出和解请求。经与申请执行人许某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付清22万元赔偿款。随后,执行法官依法提前解除了对李某的司法拘留措施。至此,一起“执行难”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避免了社会矛盾的激化。

警法联动亮剑拒执,让“老赖”无处遁形!下一步,保康县拘留所将持续发挥好阵地作用,积极深化社会矛盾联调联治机制,将“执拘衔接”模式融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涉执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以过硬举措厚植法治底色,践行为民之责。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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