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向荣艳 陈荣祺
男子驾驶证被吊销后无法开车,为图方便,竟选择在网上购买伪造的驾驶证。12月19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伪造驾驶证“驶”不得。
2023年7月,沈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同年8月,沈某某擅自提供朋友的驾驶证信息及本人的照片,通过办证小广告联系网上制作假证人员,以260元的价格购买了伪造的驾驶证。2024年5月,沈某某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汽车,被大悟县公安局交警查获。之后,案件被移送到大悟县检察院。
“我以为能瞒天过海。然而,自己的这一行为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带来了牢狱之灾,我非常地后悔……”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与认罪认罚从宽教育工作,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一份悔过书。
大悟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提起公诉。当地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相应刑罚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驾驶证等证件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伪造、买卖驾驶证及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将承担刑事责任。伪造、买卖驾驶证及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虽可能逃避一时的检查,但终究会被查获,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遵纪守法,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