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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多部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10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用法治力量保护好黄河

本报记者  张天培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此次专题询问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四次专题询问,也是监督法修改后的第一次专题询问。

“实践中还存在对法律的理解、执行、配套不够的问题,尤其是在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与法律的规定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下一步对依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哪些打算和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忠梅第一个提问,直击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将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表示,下一步,将从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凝聚全流域保护治理合力等方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李高提出询问:“从开展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各地反映最集中的问题就是水资源短缺。应当如何正确认识和有效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下一步会出台哪些重要的政策措施?”

“黄河流域水资源量只占到全国的2%,但是黄河流域却承载了全国12%的人口,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23%,耕地亩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5%,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远超40%的生态警戒线。”水利部部长李国英说,在联合国划定的标准里,黄河流域就是典型的严重缺水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水资源短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最大的压力也在于水资源短缺。为了解决黄河流域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水利部将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优化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并抓紧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政策体系,跟进出台系列政策措施。

“面对流域水资源短缺的客观现实,在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吴普特补充提问。

“抓牢排污口这个‘牛鼻子’,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说,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针对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黄河主要支流流域及宁蒙灌区,持续推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农田退水等污染治理,力争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同时,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沿黄858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

“不少地方反映,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在生态保护与修复、污染防治、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方面都存在资金缺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蒋云钟非常关注中央财政如何更好支持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回应:“沿黄9省区大多处于中西部地区,流域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2019年到202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沿黄9省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4.41万亿元,为地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实施现代化节水改造、增强水害灾害防御能力、保护弘扬黄河传统文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自2020年起,财政部专门设立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在普惠政策外,对沿黄9省区给予特殊支持,2020年到2024年已经累计安排360亿元。”

审议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本报记者  倪  弋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786个、分阶段整改的817个问题中,分别有1691个、513个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和年度措施。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5380多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300多项,追责问责2800多人。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解决了一些不利于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

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和有关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2851.48亿元,完善制度134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4.5亿元,完善制度130项。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方面,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78.64亿元,完善制度820多项。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1466.9亿元,完善制度161项;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755.56亿元;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38.8亿元,完善制度31项;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问题涉及资金60.45亿元,完善制度56项。

报告表示,对尚未完成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一盯到底,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同时,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坚决惩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审议关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本报记者  倪  弋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全国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36.05亿元,年均增长8.85%,比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5.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7981.7亿元,年均增长8.68%;地方财政投入12554.35亿元,年均增长9.09%。2024年,中央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预算安排3343.15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支出。

报告表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履行支出责任,不断完善政策、突出支持重点,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支持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原来由民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管理的相关救灾资金,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管理,解决长期以来救灾资金多方投入和重复建设问题。支持全面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自2019年起,整合设立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各级财政5年合计安排资金756.41亿元。支持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能力,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全力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支持打造应急抢险救援国家队、主力军。

在支持做好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面,整合设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创新建立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支持灾区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排危除险。5年来,共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79.81亿元,有效支持应对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23·7”海河流域性特大洪水等重特大自然灾害。

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基层应急管理基础仍然薄弱,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管理使用还面临一些困难挑战。对此,报告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财政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资金政策体系:健全财政制度政策,深入推进省以下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督促指导地方因地施策,科学合理制定改革方案,加强省级统筹;优化资金投入模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防灾减灾领域资金分配方式,引导地方加强防灾综合统筹,发挥资金集成效应;科学精准管理资金,规范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领域资金口径,明确统计界限,实现项目资金可追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更好发挥财会监督优势,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审议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稳住耕地总量  提升耕地质量

本报记者  张天培

1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耕地面积19.29亿亩。持续多年的耕地“南减北增”开始转为“南北双增”,秦岭淮河以南地区耕地净增加210.5万亩。

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严保严管责任体系逐级压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本确立。

在严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支持下,耕地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首次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增加“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等法律规定。颁布实施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吃得放心”。

在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方面,稳住耕地总量,分解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编制完成我国首部“多规合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优化耕地布局,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督促南方省份稳妥有序恢复一部分过去流失的优质耕地,减轻北方省份的水资源和生态压力。同时,在耕地恢复过程中,适当留出过渡期,引导各地实事求是、尊重规律,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压实省级责任,实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每年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在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截至2024年7月底,全国范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1500多个,完成整治总规模720多万亩,实现新增耕地66万亩,建设用地减少16万亩,有效促进了耕地集中连片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为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强水利配套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支持实施1880多个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和200多个新建灌区项目,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约1亿亩。截至2023年底,全国耕地灌溉面积已达10.75亿亩。

报告指出,耕地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面临的矛盾和挑战依然突出。

报告表示,下一步,将稳住耕地总量,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提升耕地质量,全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严格监督执法,压实各级耕地保护责任;坚持系统推进,切实加强耕地生态保护;强化永续利用,巩固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 人民日报 》( 2024年12月25日 02 版)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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