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彭申斌、周革)12月26日下午4时许,建始县社会救助站依约按时再次派出专人到县中医院重症监护室探视了在该院接受救治的受助流浪人员姚某,并送去了生活及护理用品。
值班医护人员感叹地说:“救助站的同志好负责哟!四十多天来,坚持探视、送吃的和用品,真是对受助人员比亲人还亲!”
姚某是建始县龙坪乡青林沟村人,因流浪至陕西西安而被当地救助管理站发现并救助。据陕西西安长安区救助管理站(长救助函〔2024〕009号)《协助函》所述,姚某在流浪期间被发现患有肠胀气、脑白质脱髓鞘性病变、心肌损害、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高尿酸血症等8种疾病,且处于病危状态。长安区救助管理站迅速将其送往定点医院救治,并在病情稍缓后,通过公安人像比对确认了姚某的户籍信息,随后向建始县社会救助站发出了《协助函》。
接到《协助函》后,建始县社会救助站立即行动起来,通过公安、基层民政、乡村政府等多部门协查,确认了姚某的相关信息,并找到了其兄妹。然而,姚某的亲属表示家庭困难,无法前往接回和救治姚某。在此情况下,建始县社会救助站报请民政局研究,决定由救助站派专人专车远赴陕西,跨省接回姚某,并直接送往定点医院继续救治。
自2024年11月12日姚某被接回建始并送医救治以来,建始县社会救助站一直密切关注着姚某的病情和治疗进展。四十多天来,救助站坚持定期探视,为姚某送去吃的和日常用品,确保其得到妥善的照料。
据悉,后续建始县民政局将依法定程序将姚某纳入农村特困对象,予以持续的民政救助。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爱与责任,也彰显了社会救助制度的温暖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