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曾甜甜、柯美中)12月27日,阳新县检察院公布了一条案情:阳新一男子通过代理一款信用卡套现App,利用自己和妻子账号发展500余名下线会员,合计套现金额1134万余元,获利1.1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透露,2022年上半年,阳新男子周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了解到某APP广告,急于套现还款的周某某便注册了该APP账号,并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信用卡代还、套现。周某某注意到,只要办理会员,发展下线会员,便能获取激活奖励和用户提成。
想到自己朋友多,周某某立即办理会员,并将自己的专属链接通过微信向外推广。为增加收益,周某某还利用其妻子身份信息注册会员,并发展下线会员。
经查,2022年上半年,周某某违反法律规定推广该APP,并通过发展会员获取提成,截止到2023年3月,周某某及其妻子账号发展会员509人,会员套现共计1134万余元。
经公诉,当地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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