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

陈明国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8日09:56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12月28日综合报道 据《新疆日报》报道,12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九周年之际,新疆“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在乌鲁木齐文化中心启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明国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

上述报道显示,陈明国已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陈明国,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副院长,省党政工作部门副职、正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等。2021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24年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