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28日电(记者 李浩)日前,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第二届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会议上,沿秦岭七省(市)法院对当前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审判工作中的一些突出、疑难法律适用问题等达成共识,形成《关于推进秦岭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会议纪要》,助推构建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根据纪要,沿秦岭七省(市)法院通过规范秦岭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实行秦岭环资审判专家库互认共享、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基地功能作用、实现审判工作信息分享等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强化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下一步,沿秦岭七省(市)法院将在野生动物栖息地司法保护、秦岭水资源保护、秦岭森林资源多样性保护、严惩破坏秦岭生物多样性行为、打击非法穿越行为、防治外来物种入侵等领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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