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省级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灌区、蓄滞洪区、引调水和水利枢纽等省级水利工程名录,共9类232处。
其中,水库工程公布了其规模、所在地、总库容、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如,吴岭水库规模为中型,所在地是荆门市京山市,总库容为6780万立方米,管理单位是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水利厅。国家基本水文站公布了其规模、所在地、河名、管理单位和主管部门。如,柳子港水文站,规模为重要,所在地为武汉市新洲区,河名是举水,管理单位是湖北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水利厅。
有一些省级水利工程由交通运输部门、能源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部门管理。
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水利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所管辖水利工程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据了解,《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第六条规定,水利工程按照统一和分级分类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利工程规模等级、所在地区、受益地区或者受影响地区等,组织制定水利工程分级分类名录,明确所管辖水利工程的主管部门及其监督管理职责,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