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甄炜)“感谢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给了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我已经深刻吸取了教训,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的。”1月7日,钟祥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城区所(部)办理了辖区首例“首违不罚”烟草行政处罚案件。
承办部门城区所(部)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零售户刘某某存在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刘某某是初次违法,且程度轻微,城区所(部)依据《湖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中“首违不罚”的情形,对刘某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并组织专卖执法人员上门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基于此次“首违不罚”的成功实践,钟祥城区所(部)将继续深化柔性执法理念,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但又不失人文关怀,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烟草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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