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周晶晶)检察官吹哨,政府多部门响应。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一键启动”。1月16日,从武汉市检察院获悉,武汉市正探索建立“检察+”大司法救助格局体系。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
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支付救助金。
据介绍,有的当事人本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但是因为突发事件陷入困境,却又无法及时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检察机关在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关注其家庭是否符合申请社会救助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由检察官“吹哨”,联合其他政府部门一起对该当事人家庭提供帮助。
武汉市一名控申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被害人姚某死亡,其家人却没获得赔偿。检察官认为这种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立即与姚某妻子盛某取得了联系。盛某告诉检察官,姚某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来源,他离世后,悲伤、痛苦的情绪久久地笼罩着这个家庭,而盛某要赡养体弱多病的公婆,还要独自养育8岁的女儿。检察官前往盛某居住的村镇,核实了其家庭困难情况,及时对盛某进行司法救助。
“盛某一家能否获得更多救助呢?”检察官向当地村委会建议将盛某一家纳入“防止返贫监测户”,定期开展跟踪回访,还协调居住地县妇联对盛某进行重点帮扶,开展就业指导。检察官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被害人父亲姚某是残疾人,又将相关线索与当地残联互通,协调县残联落实其残疾人保障政策。
据悉,2023年武汉市检察院就与武汉市妇联围绕规范线索移送、合力开展救助帮扶进行了座谈,并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协作的工作方案》,全面推开了“检察+妇联”司法救助协作模式。
武汉市15个基层院除了与各区妇联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外,还与残联、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所、乡村振兴局等多家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搭建起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桥梁。
1月7日,《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武汉市“府检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从顶层设计上为“检察+”大司法救助格局体系确定了方向。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