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2月7日电(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人民政府6日对外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出岛货物运输物流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对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二线口岸”出岛货物运输物流信息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口岸管理方式,其中口岸主要分为8个对外开放口岸和10个“二线口岸”。官方表示,《管理办法》是强化物流全链条管理和自贸港封关运作后防范货物走私风险的必然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出岛货物的托运人、承运人或第三方货运平台均应如实向省级物流监管服务系统传输数据,相关数据应在货物到达“二线口岸”前完成传输,物流信息主要包括物流主体信息、货物信息和运输信息。
在数据共享与使用方面,海南明确出岛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应实现系统间充分共享,数据使用部门应依据自身职责,对出岛货物运输物流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应依法依规处理。
《管理办法》要求,各职能部门应公示包括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在内的企业信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托运人、承运人或第三方货运平台提供数据质量情况,将作为其享受通关便利的参考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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