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王思淼
热恋期间,情侣之间经常产生经济往来,一旦感情发生变化,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财产纠纷也随之而来。2月15日,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木子店法庭办案法官,向记者介绍了一起昔日恋人因钱款往来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女方以各种名目借款十万余元后不想还
李小帅(男)家境较好,张小美是小有名气的播主。2023年双方通过网络聊天软件认识,之后频繁在网络上聊天沟通感情,逐渐发展成为情侣关系。恋爱期间,李小帅出手阔绰,经常向小美赠送项链、手机、包包等表达爱意。张小美也乐在其中,向小帅提出各种要求,期间小帅共计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方式向小美转账13万余元。
此后,由于张小美要求转账的数额越来越大,且越来越频繁,李小帅心生不满,遂要求小美还款。张小美则认为李小帅向其的转账属于赠与,不应归还,李小帅要求返还的行为实属小肚鸡肠,双方一气之下分手一拍两散,张小美将李小帅电话、微信拉黑。李小帅自觉人财“两空”,怒将张小美诉至法院。
经查 ,案涉双方之间的转账均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既未备注款项性质也未出具借据,转账金额少则几元多则上万,共计50余笔。李小帅提供的证据也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为给双方当事人算好“分手账”,木子店法庭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双方交往2年期间内的微信聊天记录,结合每一笔转账对应的微信聊天内容上下文,逐笔分析和甄别,剔除一些表达爱意的特殊数字转账和小额的共同生活花销。
最终查明,双方恋爱期间,张小美多次以修手机、急用、伯父儿子出车祸、家里装修、交房租、还京东白条等理由,通过微信聊天沟通向李小帅提出借款,法院认定张小美向李小帅借款26笔,金额共计为100900元,扣除张小美陆续还款37800元后,还欠李小帅借款63100元。最终,法庭依法判决张小美向李小帅偿还借款63100元。
法官说法:恋人之间如何界定赠与和借款?
谈恋爱时你侬我侬、不分彼此,平时要转账,节日还发“520”“1314”,分手过后,分厘必争,情侣一方说是借钱给你,一方说是无偿赠与,究竟应该怎么认定“借”和“赠”呢?
无偿赠与:生活中,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大都会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相互赠与礼物或金钱,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的日子,小帅给小美转账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或者送衣服、包包等礼物,或者在平时情侣之间正常的消费和低金额转账等,这些通常都被视为一般赠与,一旦送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而对于较大金额的财产给付,比如男方给付女方的购车款、购房款等,涉及金额较大,一般是以最终缔结婚姻、共同生活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如双方恋爱关系结束,该目的未能实现,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等认定是否属于彩礼,而一旦确定为彩礼,且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是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等应予以返还,该款项就不属于无偿赠与,应当返还。
一般借款:恋爱期间,一方可能会因为资金周转、生活需要等原因向另一方借钱,倘若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协议、借条或者在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是借款,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属于民间借贷。例如,小美在恋爱期间向小帅借款20000元用于家里装修,并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是借款或者表明会及时还款,小帅与小美之间就构成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没有明确的借款证据,且相关金额属于情侣之间正常的消费和低额转账,仅靠一方口头说法,实践中就很难认定为是一般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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