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2月21日电 (记者 李韵涵)记者21日从江西省林业局获悉,为强化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行为,《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根据《通告》,江西省境内所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江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均纳入禁止猎捕范围。
《通告》明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同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采集和捡拾鸟纲、爬行纲等陆生野生动物的卵(蛋)。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捕鸟网、猎夹、猎套、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等工具均被禁止使用。在猎捕方法上,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诱捕、捣毁巢穴、强光、火攻、烟熏、掏蛋、网捕、挖洞、设陷阱、仿声、弹弓等残忍手段同样被禁止。
《通告》强调,因科学研究、疫病防控、人身安全等特殊需求确需猎捕的,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报批后方可实施。
江西省林业局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发现非法猎捕、出售、购买、运输、寄递、携带、食用、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和非法侵占或者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的违法行为,可通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下一步江西将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完)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