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唐志鹏)“如果现在形成新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能不解散吗?”近日,硚口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接到了张某打来的电话。
这是一起因公司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
湖北某建筑劳务公司在业内享有良好口碑,但张某、李某两位公司股东却因经营理念上的分歧渐生嫌隙。双方矛盾日积月累,直至对簿公堂,张某向硚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
鉴于张、李二人“散伙”态度坚决,法院依法判令公司解散,而后,张某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起初抵触情绪较重的李某表示愿意配合清算工作,并向清算组移交了公章和账簿等资料,案件正式进入强制清算程序。
随着案件的推进,法官对该公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过去十几年,张某和李某同舟共济,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诚信的经营理念承接了上百个项目,将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公司做出了名堂。即便行业发展面临挑战,公司也从未拖欠过农民工工资。
“受到解散清算影响,公司经营停滞,员工们也人心惶惶.....十几年的心血,只因我们二人的矛盾就化为泡影,值当吗?”沟通过程中,李某对法官说。
听到这句话,法官敏锐发觉该案尚有转机,二人如能念及公司发展的不易,或许还有和解的机会。于是,法官在推进清算程序的同时,逐渐将重心转移到调解上来,多次将双方聚到法院,面对面谈心。
调解过程中,法官引导张某和李某回忆“创业史”。一提起过去的奋斗经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来。“公司刚创立时,我们同吃同住。还记得谈成第一单业务那天,我们聊了一整个晚上......”“有次我生病住院,是李某为我忙前忙后,几天都没回家。”
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融情于法、趁热打铁,一面分析公司清算将带来的各项损失,一面劝说二人珍惜共同打拼的情谊。
“公司的成长需要历经十几年风雨,而公司的解散只需要法院的一份文书。开弓没有回头箭,你们想清楚了吗?”面对法官的询问,二人一言不发,决定再考虑看看。法官在给予双方考虑时间的同时,持续推进清算工作。
春节前夕,强制清算方案经裁定确认,债权人已经全部清偿,清算程序进入尾声。
“法官,公司不解散了!”农历正月初八一早,张某致电法官,表示愿意与李某握手言和,并询问如何能够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对此,法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决解散的公司,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如果当事人能够达成公司存续和解协议,申请人可依法撤回强制清算申请。”
三天后,张、李二人一同来到法院,在合议庭和清算组的见证下达成了继续经营的股东会决议,张某向法院提交了撤回强制清算申请书,企业转危为安。
“通过法院的工作,我们看到了彼此都在为公司真心付出。关于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我们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希望未来能继续携手并进,把公司做大做强。”李某说。
“法结”背后,多是“心结”。硚口法院坚持“多救治、少清算”导向,敏锐感知企业现实需求,因案施策寻求破解路径,以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体现了护企安商、司法为民的法治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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