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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发布“3·15”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谨慎开通“先用后付”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4日07:07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通讯员禹静)“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3月12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要理性看待预售、谨慎开通“先用后付”,注意网络消费安全。

在网络平台购物,最先应看商家资质。为确保网购交易安全,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正规平台的官方网站、小程序、APP进行消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避免通过不明来源的渠道购买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尤其要注意,不能选择对私人账户直接转账,以免发生交易纠纷后,难以维权,财物两空。”省消委相关负责人特别提示了网络私域消费等消费者容易“踩坑”的地方。

近年来,商品预售模式在网络购物中较普遍,省消委建议消费者在预售支付定金前,咨询商家客服,了解预售活动规则,例如,满减红包使用范围、预售免定金、直播间下单送赠品等,及时保存预售界面截图,一旦出现预售实付价格高于后期直接支付价格的现象,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要求退货退款或申请保价服务。网络购物尤其直播间购物易冲动,省消委建议消费者警惕“历史最低”“全网最低”等绝对化用词,收到贵重商品可以录制开箱视频。

消费者要注意检查在各购物平台的默认支付方式,如果是在无意间开通的“免密支付”“生物识别支付”“先用后付”“0元下单”等支付方式,建议结合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消费习惯,再决定是否继续开通该项功能;在网络平台购物时,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警惕点击钓鱼网站、虚假链接等。一旦遭遇网络诈骗造成经济损失,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网络购物时请务必索要并保存好发票、收据、合同、支付记录、商品界面截图、客服沟通记录等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证据。请及时拨打12315消费投诉热线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登录“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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