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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宠物狗三天便病死,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5日16:1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精心挑选的宠物狗,收到后却发现带有细小病毒和冠状病毒,三天就病发并最终死亡。悲伤之余,消费者黄某将宠物店诉至法院。经监利法院审理,该宠物店因欺诈消费者被判决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网购宠物狗,到手却成“病狗”

2024年3月,黄某通过抖音平台被南昌高新区嘟嘟宝宠物店的广告吸引,添加了销售人员微信。双方协商后,黄某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萨摩耶幼犬,并额外支付800元购买狗粮套餐。宠物店承诺该犬已打过两针疫苗,且经过犬细小病毒及犬瘟病毒检测,品相极好,同时提供3个月的售后保障。

然而,4月1日收到宠物狗后,黄某发现狗存在寄生虫问题,且健康状态不佳,无法正常站立。次日,黄某将狗送往监利市荆楚宠物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该狗患有犬细小病毒和犬冠状病毒,治愈几率较小。最终,黄某选择放弃治疗,支付了257.8元的医疗费。4月4日,宠物狗死亡。

法院判决:宠物店构成欺诈,需退一赔三

黄某在维权过程中发现,该宠物店存在多次类似欺诈行为,多名消费者购买的宠物均存在健康问题。黄某遂将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购狗款、狗粮款、托运费、医疗费等,并索赔三倍惩罚性赔偿。

监利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店未按约定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健康宠物狗,隐瞒宠物未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且存在多次类似欺诈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宠物店退还黄某购狗款17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5340元,同时赔偿托运费100元和医疗费257.8元。

法官说法:网购宠物需谨慎,诚信经营是底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宠物的陪伴功能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宠物。然而,网购宠物虽便捷,却潜藏风险。宠物作为活体,消费者难以通过网络确定其身体健康状况。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仔细检查相关合同和条款,明确商家承诺的动物免疫状况、品种、售后服务期限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证据。

作为宠物店经营者,应守好诚信经营底线,不作虚假宣传,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宠物疾病预防工作,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宠物。若将带病宠物宣称为健康宠物出售,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本案中,宠物店将携带病毒、身体健康不佳的宠物出售给消费者,且隐瞒宠物没有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扰乱网络市场交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法院对其处以惩罚性赔偿确有必要。

提醒: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应慎重选择消费方式,发生纠纷后要依法理性维权。同时,宠物经营者应诚信经营,恪守底线,共同维护宠物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

湖北 法院 【纠错】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