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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出售“星期狗”宠物店被判3倍赔偿 省法院发布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6日08:41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蔡蕾)“星期狗”通常指在购买时看起来健康活泼,但买回来饲养一周左右就开始出现各种疾病症状甚至死亡的宠物狗。

3月15日,省法院发布数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消费者在网上买到“星期狗”后与宠物店产生的纠纷。

位于南昌的嘟嘟宝宠物店是从事宠物销售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消费者黄某刷到该宠物店视频后添加销售人员微信,咨询宠物购买事宜。

2024年3月28日,双方在微信中协商一致,黄某向宠物店购买宠物幼犬萨摩耶一只。收到狗当日,黄某即向宠物店拍照反映狗有寄生虫,且狗健康状态不佳,无法站立。4月3日,黄某携案涉宠物狗前往监利市荆楚宠物医院诊治,确诊犬细小病毒、犬冠状病毒均阳性,治愈概率较小。4月4日,宠物狗死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某向监利法院起诉,要求宠物店退还购买款项及套餐费、医疗费等,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

监利法院经审理认为,宠物店未按约定向黄某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健康宠物狗,且隐瞒宠物未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结合众多消费者对该店的投诉判断,此行为曾多次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宠物店应承担购物价款3倍的赔偿责任,另宠物店欺诈行为造成黄某财产损害,黄某主张退还相应款项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本案中,宠物店将携带病毒、健康状况不佳的宠物出售给消费者,且隐瞒宠物没有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真实情况,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结合其他消费者维权信息及投诉情况,可知该宠物店多次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扰乱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对其处以惩罚性赔偿确有必要。”承办法官说。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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