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孙笛 王飞)近日,车主张某专程来到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郑重地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执法人员手中,锦旗上熠熠生辉的字眼,感谢信中情真意切的话语,都满怀着他对支队执法人员深深的谢意。锦旗与感谢信的背后,是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积极推行柔性、有情执法的生动诠释。
3月6日,支队漳河新区大队在荆门西站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时,发现张某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网约车经营,当即按照程序对张某车辆进行了依法暂扣。但在后续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张某仅有当天的一单成功接单记录,且还未接到乘客就被执法人员查获。为确保执法的公正与准确,秉持包容审慎的原则,执法人员调取了该车所有接单记录进行了仔细比对佐证。
经查,张某于2月24日购置了一辆新车,在尚未取得许可的情况准备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3月6日,张某尝试接单运营,由于业务生疏,当天的首单未能成功操作,而在荆门西站等待第二单乘客时就被执法人员查获。经过执法人员全面细致地审查,最终确认张某违法违规情节显著轻微,属于初次违法,且行为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同时张某在办案过程中积极主动地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态度诚恳。
综合上述因素,张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对应罚则三十四条: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但其违规情节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执法人员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 ,做出了对张某免于处罚的决定。
近年来,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柔性执法”的政策要求,按照“清单式”“目录式”“场景式”等具体场合条件,全面推行“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柔性执法策略,将执法为民、服务人民的初心理念贯穿于每一次执法行动中。2024年,支队办理了5起“柔性执法”案件,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好评。
下一步,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在“刚”字上坚守法律底线,在“柔”字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为推进执法治理能力与体系的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书写更多温暖人心的故事,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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